我市出臺普高助學實施辦法
本報訊 (記者 劉忠娥)根據(jù)市委、市政府有關要求,市教育局等部門近日聯(lián)合制定了《河源市普通高中助學實施辦法》。
《辦法》規(guī)定,凡在我市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就讀,且有本市戶籍的農村人均年純收入低于1500元的貧困家庭學生和城市享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學生皆可享受每生每學年500至800元不等的生活費補助;縣屬貧困生助學標準由各縣自定,原則上每生每學年不低于500元。符合資助條件的學生每學年開學初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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