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jīng)過省物價局核價教材 學生和家長有權拒絕訂購
本報訊(記者 黃仕忠)開學后是各種教輔材料征訂的高峰期,市物價部門提醒,凡未經(jīng)省物價局核定零售價格的教材或在教材上未注有省物價局批準文號的,學生和家長有權拒絕訂購。對價格違法行為,各物價部門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查處。
省物價局近日下發(fā)了《關于下達2013 年春季中小學教材零售價格的通知》,公布了 2013 年春季教材零售價格,包括我省2013 年春季中小學教科書的零售價格,以及教師用書、音帶和學具等的備案價格,并從2013 年春季起實施。凡列入我省《2013 年春季中小學教學用書征訂目錄》的學生、教師用書以及音像學具等教學輔助資料零售價格,一律要在“廣東省物價局中小學教材價格網(wǎng)上審批監(jiān)管系統(tǒng)”進行申報或備案。發(fā)行部門與出版單位的教材和教輔資料結算價格以本通知公布的零售價格為基礎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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