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小金庫治理工作啟動 舉報有功人員最高獎勵10萬元
本報訊(記者 謝素德)昨日,我市召開國有企業(yè)、社團組織“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動員會暨責任狀簽訂式。記者獲悉,專項治理工作期間,舉報人自愿舉報“小金庫” 違法行為的,經核查屬實,將對舉報有功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最高可獎勵10萬元。
據(jù)悉,凡違反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應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規(guī)定的單位賬簿的各項資金(含有價證券)及其形成的資產,均屬于“小金庫”。我市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yè)和社會團體“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將采取自查自糾和重點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分動員部署、自查自糾、重點檢查和整改落實四個階段進行,到今年底基本結束。此次治理的重點是2008 年以來各項“小金庫”資金的收支數(shù)額,以及2007 年年底“小金庫”資金滾存余額和形成的資產。對設立“小金庫”數(shù)額較大或情節(jié)嚴重的,應追溯到以前年度。
記者了解到,本次專項治理行動還開設了市治理辦的舉報受理電話3388317。對舉報“ 小金庫”的有功人員,由“小金庫” 治理日常工作機構根據(jù)舉報時效、舉報材料的詳實程度、舉報內容與查實內容相符程度等,按照查實設立“ 小金庫”金額的 3%—5%給予獎勵,獎勵資金最高額為10 萬元。
會上,13 家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yè)、13 家社會團體的法人代表現(xiàn)場與市監(jiān)察局簽訂了責任狀,其他納入“小金庫”治理范圍的單位法人代表也將簽訂責任狀,以明確責任,嚴肅紀律。
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莫遠航要求,各級各部門要加強政策宣傳和教育引導,大力發(fā)動群眾舉報,深入開展專項治理工作;要堅持標本兼治,糾建并舉,邊治理,邊規(guī)范,邊完善,積極構建防治“小金庫”的長效機制,鞏固治理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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